天津北方网讯:西青区人民法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典型案例。据了解,西青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今年1月至11月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618件,结案8215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2.57亿元。
案例一 “电子封条”24小时监控取证
被执行人王某因买房向申请执行人某信用保证保险有限公司办理抵押贷款,偿还部分贷款后停止还贷,该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王某拒不配合执行。经调查,除涉案房产外,王某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涉案房产一直处于空置状态。为防止王某搬回涉案房屋居住,阻碍法院进行评估、拍卖和后续腾房交付,执行法官对涉案房产使用“电子封条”予以查封,并依法评估、拍卖。后该房产经网络司法拍卖,顺利交付给买受人,所得拍卖款项全部依法发还申请执行人。
本案中,法院使用“电子封条”的方式查封房产。“电子封条”的全称为“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能够对被查封的房产实行24小时监控取证。被执行人如果把封条强行扯下或破坏封条,内置的声光警告报警器会立即播放法院的警告语音,其内置摄像头也会将现场照片证据实时拍下,发送到法官的手机上。此外,被执行人也可通过扫描封条上的二维码,阅读相关法律文书,了解该房屋被查封的原因及解封方法。
“电子封条”的启用为执行法官掌握查控财产情况提供了极大便利,解决了执行过程中查控财产效果不理想和对蓄意破坏封条行为取证困难等问题,有效提升了执行效率及威慑力。法官提醒,被法院查封的财产不得擅自处理,封条也不允许被撕毁,否则不仅会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罚款、拘留,还有可能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案例二 拍卖土地使用权保障胜诉人权益
在申请执行人某风电公司与被执行人某能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欠款2000余万元。经执行法官查询,除滨海高新区某地块土地的使用权外,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涉案土地使用权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最终成交金额超过3.6亿元。利用拍卖所得款项按照轮候查封顺序,一并依法解决了全市、全国各地法院受理的关联执行案件50余起。
本案是司法拍卖典型案例,通过及时处置被执行人土地使用权,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闲置土地的社会经济效能。
案例三 申请人提供线索成破案关键
在申请执行人张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林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林某欠张某2万余元,到期未还。经查询,林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林某在其他法院还有几起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均未执行到位。执行法官多方调查发现,有案外人某装饰装修公司一直为林某缴纳社会保险,但该公司未在注册地址办公。申请执行人得知此线索后,几经周折找到了该公司的实际办公地址,并及时向法官反馈了信息,法官第一时间前往实地了解情况。然而,当法官向该公司送达扣留林某工资待遇的手续时,该公司负责人拒不配合,谎称林某已于4年前离职,因其一直未办理离职手续,故公司一直为其缴纳社保。法官要求该公司提供相关证据,并告知其提供虚假信息、拒不配合执行将承担的法律责任。申请执行人在法官离开后,又返回该公司,想与其负责人继续沟通,恰好看到负责人正与林某进行视频通话。申请执行人马上对其视频通话行为进行录像,并如实告知法官。在有力的证据面前,林某主动给付了申请执行人全部欠款。
本案是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线索的典型案例。该案的顺利执结,既是法院及时采取“铁腕”执行措施的结果,更离不开申请执行人的积极配合。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案件特别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多发生在亲戚、朋友等熟人之间,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情况更为了解。在此类案件的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应积极配合法院共同寻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确保合法权益得以兑现。(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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